淮北杜集:四个注重,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时间:2018-01-26 17:57    来源:杜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郑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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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杜集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作用,严格工作流程,提高审理质量。全年共审理审结案件105件,“乡案县审”60件,案件审理工作实现“零申诉”。

一是注重证据材料,认定违纪事实。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对移送案件的错误事实和证据材料进行再审核,并及时与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保将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核实到位。对案件卷宗中程序性材料有无缺失,手续是否完备,案卷材料格式是否统一,卷面是否整洁等进行一一审阅,对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卷宗要求调查人员及时补证整改。

二是注重程序规范,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审查,重点审查案件在受理、初核、立案及移送审理等是否履行了审批程序,调查违纪事实是否与被审查人见面,是否有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支部大会的意见、党委对其进行处分的建议等,确保程序合法规范。严格移送程序,要求调查人员认真填报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移送,从源头上控制“带病”案件进入到审理程序。

三是注重定性量纪,确保客观公正。坚持两人审理、集体讨论、提交常委会审定等关键环节,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科学践行“四种形态”。在充分听取纪检监察室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等,按照党内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量纪标准,作出准确恰当的处理,使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注重检查评比,倒逼质量提升。对审结的案件,坚持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定期评查,量化考核,倒逼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区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组织人员对所辖乡镇纪委和区直机关的案件审理质量开展一次检查评比,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增强各单位责任意识。(杜集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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