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杜集:坚持高标准不放松 严格践行
“四种形态”

时间:2018-02-01 08:29    来源:杜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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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淮北市杜集区纪委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着力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规范管理,确保问题线索零遗漏。进一步加强案管部门的线索管理职能,改变过去把问题线索等同于办案线索的观念,扩大线索来源,除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和司法机关移送等渠道外,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2017年处置问题线索总数307件,同比增长63%。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和处置机制,线索转交后先由承办部门集体分析研究,提出拟处置意见;再由纪委书记召集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集体决定处置方式,确保每件问题线索及时处置、规范管理。

抓早抓小,创新谈话函询新举措。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用好谈话“利器”,树立“抓早抓小也是成绩”的监督执纪理念,注重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开展“五谈一记两报告”工作,对反映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2017年共对党员干部提醒谈话77人次,警示谈话7人次,诫勉谈话26人次。向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发放《“红脸出汗”谈话记录簿》,做到逢谈必记、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倒查有据。

持之以恒,坚持日常监管不放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突出法定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节俭过节、狠刹“四风”,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保持高压不放松,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2017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2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4人。开展全区工作纪律明察暗访13次,下发通报2期,问责4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15人。

纪法衔接,强化正风肃纪严惩治。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交流和联系沟通,推进纪法衔接,积极探索第三、第四种形态之间相互转换,严格把握“先处后移”规定。及时对涉刑涉诉的党员作出党纪处理,时刻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2017年,共接收公检法机关共移交问题线索19件,其中立案11件。

2017年,杜集区共按照“四种形态”处置289人次,其中按“第一种形态”处置185人次,按“第二种形态”处置91人次,按“第三种形态”处置7人次,按“第四种形态”处置6人次。其中前两种形态共占比96%。(杜集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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