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杜集:1-3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7人次

时间:2018-03-29 18:04    来源:杜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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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杜集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1-3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2人(次),占63.92%;第二种形态29人(次),占29.89%;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6.2%;第四种形态0人(次)。

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通过在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把警示教育做于前,铸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的“小错”“小节”,及时进行教育提醒、约谈函询,将矛头性问题遏制在萌芽时期。

严管厚爱,动辄则咎。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中需要与党员干部本人进行核实的,及时通过函件或当面谈话等形式进行询问,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者说明问题。对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或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减轻免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及时对其进行警诫、劝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挺纪在前,问责必严。对因履职不到位给予问责处理或存在违纪问题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组织开展问责处分约谈,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切实吸取教训。第一季度,杜集区纪委监委立案31件,结案38件,党纪政务处分34人。(杜集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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