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排除8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2020-02-05 16:37

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我市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对收治患者认真进行筛查、诊断、救治,截至2020年2月4日,我市累计对外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32例,经过观察和治疗,转为确诊病例11例;8例经实验室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现已全部出院。

8例排除疑似病例的情况如下:

1. 郭某某,男,39岁,农民,相山区渠沟镇油坊村居民,系中煤三建集团36工程处越南施工人员。1月28日公布为疑似病例。1月30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2. 闵某,女,58岁,农民,相山区渠沟镇桥头村居民,长期在湖北省恩施市照看孙子。1月27日,转市人民医院治疗。1月28日公布为疑似病例。1月30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3. 闫某某,男,32岁,河南某公司职员。1月29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1月29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4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4. 刘某某,男,40岁,相山区凤凰社区田庄行政村居民,长期在上海从事餐饮业。1月30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4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5. 周某某,女,25岁,住濉溪县玉兰花城,濉溪县谢萍内科诊所护士。1月31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4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6. 吕某某,女,54岁,住濉溪县医院对面口子浴池南,为濉溪县戴庄批发市场经营商户。1月31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4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7. 周某某,男,28岁,住濉溪县南坪镇周庄村,为上海虹桥高尔夫球场职工。2月1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4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8. 周某某,男,27岁,住濉溪县南坪镇周庄。2月1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4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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