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杜集区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既抓早抓小“治未病”,又突出惩处的刚性约束,坚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全年按照“四种形态”处置289人次,其中按“第一种形态”处置185人次,按“第二种形态”处置91人次,按“第三种形态”处置7人次,按“第四种形态”处置6人次。其中前两种形态共占比96%,后两种形态占比4%。
明纪在前。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节点,采取下发文件、发送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明规立矩。通过常态化、高频次的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筑牢党员干部底线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勇作促”专题警示教育,多次开展党规党纪宣讲、辅导报告,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
说纪于心。加大线索排查分析和研判,及时对党员干部在执行“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函询约谈,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为确保“咬耳扯袖”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在提醒谈话、函询约谈中将党纪党规说在前,讲到位,做到函的清楚,谈的透彻,并及时跟踪问效,督促整改。2017年运用第一形态处理185人次,坚决把问题解决在破纪之初、违法之前,切实提高治病救人的效果。
执纪必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者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续释放高压惩腐态势,全年共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2件,其中科级干部12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撰写警示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51人次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红线不能踩”的敬畏意识。(杜集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