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促进审查调查的公正廉洁,杜集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涉案款物管理,严把“三关”,不断细化完善管理举措,树立财物管理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严把程序规范关。组织审查调查组人员认真学习涉案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依法依规扣押和处理涉案财物。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对涉案款物需要暂扣、封存的必须由两名以上审查调查人员在场,并当场填写《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在审理案件时,认真严格审查调查报告中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确保涉案款物底数清、账物符。
严把款物移交关。实行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由案件查办部门填写收缴涉案款物清单,财务人员立即将所扣押款物上缴到财政专户保管,并开具专用收据。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一案一表、账物相符,确保涉案款物管理每一环节都有迹可循。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对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已暂扣、封存的财物、文件,及时制作《解除查封通知书》《解除扣押通知书》《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清单》,经分管或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达被查封人被扣押人及家属,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或扣押,予以退还。
严把监督检查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成立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案管室、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案款物管理督查组,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过程的审核监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肃处理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共收缴违纪款190余万元,实现了零差错。(杜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