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杜集: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8-09 18:40    来源:淮北纪检监察网 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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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北杜集区高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王伯好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中午,王伯好与区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征地拆迁组有关人员在孙谢庄“徽州家宴”酒店用餐期间饮用白酒。2018年6月,王伯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淮北杜集区沈庄医院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沈庄医院每年冬季违规为在职职工购买洗澡票,作为福利发放。2013年以来,沈庄医院先后发生两起职工外出培训期间公款旅游问题,相关费用经该院院长刘静同意报销。2018年7月,刘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三、淮北杜集区矿山集街道徐庄社区党总支原委员李明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4月25日(周三)下午,矿山集街道纪工委在对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督查时发现,李明存在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7月,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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