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7-06 10:55    来源:杜集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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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

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农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整改反馈后,区农水局党组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淮北市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2022年3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作对照检查,逐项认领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问题清单,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全程监督每一个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

(1)针对“活动研讨开展不到位”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支部和党组定期开展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讨;二是已组织全体人员分别开展“四个时期”的专题研讨,已完善研讨材料和会议记录,并分类成册。

(2)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严格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全面查找自身问题,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破解难题能力不强问题。

(1)针对“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用虚化”的问题。农水局所有重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研究,并与局长办公会单独分开,由专人单独记录。

(2)针对“征缴水土保持费进展缓慢”的问题。通过再次下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等方式征缴水土保持费。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已按照要求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本着严肃、认真、务实的原则召开组织生活会,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时,真点问题、直截了当,持续坚持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2)针对“部分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不分”的问题。一是已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并告知全体党员民主

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区别,认真监督检查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二是2022年1月29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通过集中学习,微信发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培养政治上的高度自觉;三是党组不定期分析、研判全局政治生态环境,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5.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有偏差问题。

(1)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施工合同条款严格参照工程招标文件约定,自巡察整改以来水利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合同审核力度,确保合同签订规范;二是待工程完工后,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008)规定履行验收。

(2)针对“工程验收审计不及时”的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跟踪审计单位,待工程完工后我局将及时验收,同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决算。

(3)针对“工程变更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实施的水利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图均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查,同时在项目开工前落实施工图交底工作;二是工程变更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杜集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6.监督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针对“监督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长期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资金拨付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二是系统排查廉政风险点,已制定农水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监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1)针对“研究事项无研究过程”问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研究事项,重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切实履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彻底”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实行一事一议,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凡研究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支出,均上党组会研究,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

8.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党组履行主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已认真编制《淮北市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文件,并对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

(2)针对“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已系统排查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6个,其中高等级风险点7个、中等级风险点11个、低等级风险点8个,根据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并编入《淮北市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3)针对“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红脸出汗’常态化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以工作谈话代替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二是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动态,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肃批评,及时教育;三是截至目前,局党组班子共对巡察发现问题涉及的13名同志进行谈心谈话。

9.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践行“实事求是”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从务实高效的角度开展各项工作,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的相关内容,各部门分管领导严格监管,带头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10.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问题。一是已合理限定公务接待预算总额,坚持接待费“四要件”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已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区农水局《机关公文办理制度》《介绍信、印章管理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1.签批流程不合规问题。

针对“签批流程不合规问题”问题。相关人员已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明确了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和会计人员严格把关,确保签批流程合规。

12.其他应收款未清理问题。

针对“其他应收款未清理问题”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清理其他应收款项,查清应收款项的时间、数额、经手人、审批领导及借款原因并向经办人发放催款通知书,建立了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并已撰写处理意见,目前已清理完毕。

13.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报销票据不合规”问题。财务人员加强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了报销票据的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针对“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对违反报销程序的票据坚决拒绝支付,确保程序合规。

(3)针对“附件不全”的问题。已对会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压实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对附件不全的坚决拒绝报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禁类似现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4.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2022年3月31日开展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共有22名党员参与评议,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议并进行公示;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确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严谨有序。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规范党支部各项活动,规范记录2022年党支部纪实手册,确保学习记录详细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党员“三报到”制度,确保材料及时收集、分类归档。

15.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问题。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增强了民主集中制的意识。

16.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问题。

针对“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问题”的问题。一是农水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严肃对待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部门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问题,2022年3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一些边改边犯的问题,加大力度,坚持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区农水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同时将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举措落地落实和推进“三农”发展的过程,成为转变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的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

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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